中国联合国合作立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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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 11:49

一、联合国的成立是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的里程碑事件。中国作为创始会员国,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这是世界公道正义的胜利,也是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胜利。自此,占世界人口近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在联合国有了真正代表,联合国的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得到切实增强,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格局得到极大巩固和发展,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力量得到空前壮大。

50年来,中国同联合国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内容不断深化,联合国相关机构先后在华设立代表处,在经济发展、消除贫困、卫生保健、粮食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全面开展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二、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这是中国践行多边主义的50年,是中国全面参与和支持联合国事业的50年,也是中国持续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的50年。

(一)50年来,中国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中国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倡导通过对话协商化解分歧,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坚决反对在国际事务中动辄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积极参与朝鲜半岛核、伊朗核、阿富汗、缅甸、巴以、叙利亚、利比亚、苏丹、南苏丹等重大地区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不断探索和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解决之道。中国努力维护安理会权威和团结,积极支持联合国依据授权开展斡旋,支持联合国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协调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作出贡献。

自1990年以来,中国已向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和重要出兵国,在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数量名列第一,目前有2200余人在联合国8个任务区执行任务。中国已组建8000人规模维和待命部队和300人规模常备维和警队,成为联合国维和待命部队中数量最多、分队种类最齐全的国家。中国推动安理会就维和人员安全问题通过第2518号决议,倡议成立了联合国维和人员安全之友小组,为改革和加强维和行动贡献中国智慧。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迄已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20多个国际军控条约和机制,建设性参与相关国际会议及机制工作,及时公布遵约情况,不断完善国内履约法律体系和国家履约措施,加强国家履约机构能力建设。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2016年两次出席核安全峰会,提出应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建立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中国建设性参与联合国及相关国际机构关于军控裁军问题的审议和谈判,主动提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等中国倡议和中国方案,推动建立《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机制,为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护全球战略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积极参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全球合作。中国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大力推动《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全面实施。中国一贯支持联合国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建设性参与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和政府专家组进程,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提出全球首个关于网络空间国际行为准则的系统文件——“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推动《联合国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公约》谈判。中国于2020年向联大提交《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制定数据安全全球规则提供了蓝本。中国于2021年向联大提交了《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为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科学造福人类作出了新贡献。

(二)50年来,中国大力促进全球发展。经过持续奋斗,中国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中国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为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减贫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中国高度重视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率先发布落实议程的国别方案和三期进展报告,在多个领域实现早期收获。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合作,推动联合国大会连续3年通过农村减贫决议,发布《消除绝对贫困 中国的实践》减贫案例选编。中国不断加大国际减贫合作投入,全面落实习近平主席宣布的“100个减贫项目”等一系列支持发展中国家重大务实举措。粮食安全事关人类生存之本,也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内容。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农业合作,在南南合作框架内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推动国际粮农治理,促进全球粮食安全。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该倡议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目标,以互联互通为主线,通过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截至目前,141个国家和包括19个联合国机构在内的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大批合作项目成功落地,提升了国家和地区间互联互通水平,有效促进有关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疫情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依然展现出强劲韧性与旺盛活力,为各国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方积极推动健康、绿色、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打造新合作增长点,为推动经济社会恢复和可持续发展开辟空间,为国际社会推进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了有力支持。

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推动国际社会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倡议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将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目标,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全力破解发展难题、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努力实现不让任何一国、任何一人掉队的目标。倡议遵循务实合作的行动指南,把握全球发展脉搏和迫切需求,把减贫、粮食安全、抗疫和疫苗、发展筹资、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工业化、数字经济、互联互通等作为重点合作领域,提出合作设想和方案,将发展共识转化为务实行动。全球发展倡议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和合作平台。

中国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合作不懈努力。2015年,中方在《巴黎协定》谈判中推动各方相向而行、凝聚共识,为协定如期达成作出重大贡献。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中方已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并已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中国加快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9%,已达世界平均水平,煤炭消费比重降至56.8%。中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水电、风电、光伏、在建核电装机规模等多项指标保持世界第一。截至2020年底,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比重接近50%。中国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累计关停落后煤电机组超1亿千瓦,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5.5克/千瓦时,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中方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坚定推动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度参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治理进程,严格履行条约义务,积极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是生物多样性多边进程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2020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全球环境治理提出坚持生态文明、坚持多边主义、保持绿色发展和增强责任心的四点主张,分享中国生物多样性治理经验及对全球环境治理的贡献。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于昆明成功举办,习近平主席发表主旨讲话,提出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以绿色转型为驱动,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以人民福祉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国际法为基础,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四点主张,为人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注入新动力。

中国积极致力于推进全球可持续交通与互联互通。2021年10月14日至16日,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在北京举办,习近平主席发表主旨讲话,提出了坚持开放联动,推进互联互通;坚持共同发展,促进公平普惠;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能;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低碳;坚持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五点主张,为推进可持续交通、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大会发表《北京宣言》,鼓励各国加强可持续交通领域合作,积极开展交通能力建设、知识交流等,加快向可持续交通转型,助力全球疫后绿色复苏,为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聚更多新动能。

(三)50年来,中国不断推动国际法治建设。中国加入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参加了600多项国际公约及修正案,善意履行条约义务,切实兑现国际承诺,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中国坚定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海洋权益的努力,为促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最终达成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签署、批准并履行《公约》,积极参与多项后续协定谈判进程。

中国积极推动网络、深海、极地、外空、反腐败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的谈判和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倡导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合理平衡,坚定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合理诉求。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开发规章制订,推动制定公平合理、权责平衡的深海采矿制度。建设性参与制定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等多项外空规则,与各方共同维护基于国际法的外空全球治理体系。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公约,是联合国网络犯罪政府间专家组的发起者、支持者和推动者。积极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启动全球性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进程,这是联合国首次在网络犯罪领域主持制定国际公约。

中国深入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谈判,坚定维护《公约》反腐败国际合作主渠道地位,积极参加历届缔约国会议和相关工作组会议,认真履行《公约》义务,高度重视《公约》履约审议。中国积极参与反腐败问题特别联大,深入阐释反腐败国际合作主张,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

中国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重要参与方和忠实践行者,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公约》规定,通过完善国内立法、开展各类国际合作、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能力建设援助,坚决有力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中国坚定支持联合国司法机构工作,积极参加国际司法活动,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等重要国际法原则。

(四)50年来,中国全力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联合国是多边主义的旗帜。联合国宪章奠定了现代国际秩序基石,确立了当代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坚定主张,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中国始终高举多边主义的旗帜,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国际上的事由大家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凌行径,坚决反对搞集团政治、小圈子等形形色色的“伪多边主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各领域工作,推动联合国聚焦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和诉求。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出席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期间宣布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中国迄今共向基金供资1.2亿美元,启动开展112个合作项目,为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工作提供助力。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联合国成立75周年高级别会议期间宣布,中国向联合国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人道主义应对计划再提供5000万美元支持,设立规模5000万美元的第三期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信托基金,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将在2025年到期后延期5年,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华设立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设立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为国际社会战胜疫情、恢复经济、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新贡献。

中国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会员国主导,以有效行动为导向,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好地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利益,更为有效地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国支持联合国不断与时俱进,通过改革增强协调各国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能力,更好地回应国际社会的期待。

(五)50年来,中国积极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系统推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需要的人权发展道路,赢得了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人权成就。

中国是国际人权事业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中国加入或批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包括6项核心人权公约,为《发展权利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等多个重要国际人权文书的制定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深入参与多边人权机制工作,五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倡导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秉持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原则,同等重视、系统推进各类人权。中国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等决议,多次代表发展中国家就“落实发展权”“减贫促人权”“促进国际人权合作”“促进全球疫苗公平分配”等作共同发言,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

(六)50年来,中国大力推进社会领域发展与合作。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在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妇女、青年等领域工作,开展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合作,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人类全面发展进步。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妇女在中国减贫人口中占到一半,在全社会就业人员中超过4成,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性别平等。中国积极分享妇女事业发展成功经验,并成功主办了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习近平主席2015年主持全球妇女峰会,并于2020年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全球妇女事业合作注入新动能。

长期以来,中国积极致力于同联合国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领域合作。中国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成立了女童和妇女教育奖,旨在表彰为促进女童和妇女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6届。该奖是教科文组织女童和妇女教育领域唯一奖项,已成为中国同教科文组织务实合作的典范。自2012年起,中国每年出资200万美元同教科文组织合作设立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援非信托基金,积极支持非洲国家提高教师培训能力,缩小非洲教育差距。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全球大量学校停课,对全球教育事业造成严重冲击。中国支持联合国推动数字化教育,促进国际社会探讨疫情形势下开展灵活、混合的学习模式,助力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教育成果普惠,努力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标志,奥林匹克精神是各国人民跨越国界的共同追求。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指出体育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对实现发展、促进和平作出重要贡献。中国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参与奥林匹克运动。50年来,中国多次举办了奥运会、残奥会、青奥会、亚运会等大型综合性国际体育赛事,并大力普及奥林匹克运动,为世界奥林匹克运动贡献了中国力量。北京将于2022年2月4日至20日举办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3月4日至13日举办第十三届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届时将成为全球首座“双奥”之城。中国将秉持“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奥理念,有能力、有信心办成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欢迎各方参加。中方将同各国一道,秉持《奥林匹克宪章》宗旨,维护奥林匹克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发展、增进人民友谊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国际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彰显“更团结”的奥林匹克新格言,实现“一起向未来”的目标。中方将向第76届联大提交奥林匹克休战决议草案,期待各会员国积极支持。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青年相关国际合作,同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广泛开展青年领域交流。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青年论坛,同有关各方分享中国在加强青年教育、落实联合国青年战略的经验方法,助力全球青年事业发展。中国积极支持各国青年来华学习交流,包括设立中非创新合作中心,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合作,为阿盟举办青年人才培训班,实施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等。

(七)50年来,中国不断为提升人类卫生健康水平作出贡献。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卫生事务,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卫生交流合作,大力提供卫生领域国际援助,积极参与重大国际卫生行动,为受援国应对灾情、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是人类发展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坚持依法科学防治,连续实施多个艾滋病防治五年计划,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艾滋病整体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经过多年努力,中国于2021年正式获得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认证。中方始终高度关注非洲埃博拉疫情,积极响应非洲国家呼吁,率先向疫区及周边国家提供大量医疗援助,派遣大量疾控专家和医护人员同非洲人民并肩战斗。支持世卫组织等联合国机构调动全球资源,加快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协助非洲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帮助非洲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中国率先同各方分享疫情信息、交流抗疫经验,率先向各国大批量提供抗疫物资,率先向发展中国家大规模提供疫苗帮助,率先对外派遣医疗专家组。习近平主席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呼吁各国团结合作战胜疫情,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发起的全球人道主义应对计划,向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物资援助,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对外共提供了3200多亿只口罩、39亿件防护服、56亿人份检测试剂盒。中国支持世卫组织近期发布的《全球疫苗接种战略》,践行将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重要宣示,截至2021年10月中旬已向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超过15亿剂新冠疫苗,为建立全球免疫屏障作出重要贡献。2020年10月,中国加入世卫组织主导的“新冠疫苗实施计划”,呼吁多边金融机构为发展中国家采购和生产疫苗提供包容性融资支持。2021年中国国药集团、科兴公司疫苗获得世卫组织紧急使用认证,于7月列入“实施计划”采购库,并达成长期供货合同。中国决定向“新冠疫苗实施计划”捐赠1亿美元,用于向发展中国家分配疫苗,并再向发展中国家无偿捐助1亿剂疫苗。中国已宣布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并呼吁各国通过开展联合研发、授权生产和技术转让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疫苗产能国际合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升发展中国家疫苗产能。

三、中国愿同世界上一切进步力量携手前进,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继续为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新贡献,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中国将继续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中国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致力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开展友好合作,同时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坚定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始终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有效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携手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中方将继续支持落实联合国秘书长全球停火倡议,推动冲突各方尽快停火止暴,政治解决热点问题,坚决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坚决反对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

中方支持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反恐统一战线。中方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反恐应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热点问题政治解决,倡导不同文明和宗教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帮助有关地区和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从源头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

中方主张,核武器国家应重申“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理念,放弃以先发制人为核心的核威慑战略,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停止发展和部署全球反导系统,不寻求在海外部署陆基中导,促进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核裁军应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原则,循序渐进加以推进。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继续以可核查、不可逆和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实质性削减核武库,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

(二)中国将继续做全球发展的贡献者。中国将与各国一道,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推动多边发展合作协同增效,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中国将继续在南南合作框架内,积极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中国将继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效对接、协同增效,并结合抗疫、减贫、发展合作、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探讨共建健康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同各方一道实现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中方支持全面加强全球气候环境治理。各国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开创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根据各自国情和能力,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中方支持加强全球生态系统保护,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各国应平衡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确定的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的三大目标,在坚持公正、透明、缔约方驱动原则前提下,不断扩大共识、相向而行,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各尽所能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三)中国将继续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世界需要真正的多边主义。中国将继续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凌行径,坚决反对搞小圈子和集团政治。中国坚定捍卫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技的权利,主张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启包容、透明的讨论进程,更加平衡、公正地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的关系。

(四)中国将继续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中国将继续落实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宣布的各项重大倡议和举措,推动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信托基金、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维和待命部队和常备维和警队机制等更好发挥作用,同联合国合作加快推进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建设,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将践行承诺,把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实现在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50年来,中国坚持多边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初心未改,坚定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将同世界各国携手前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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